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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借贷与高利贷

来源:宁夏三农呼叫中心 发布时间:2020-04-29 

  马晓明   律师   北京大成(银川)律师事务所

  2020年4月16日

  律师简历:

  诉讼法法学硕士,刑事诉讼法学方向

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

  北京大成(银川)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副主任

  宁夏·银川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

  宁夏法学会“一带一路”经贸法律事务研究会理事

  宁夏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

  办案特点:

  马晓明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、刑事合规审查,自执业以来,先后承办了将近300余件刑事案件,成功代理了宁夏区内外有影响力的部分刑事案件。

  在具体承办案件的过程中,马晓明律师非常注重对案件细节的关注,并特别注重从到案证据的“五性”(“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、印证性、充分性”)、侦查程序的合法性入手,分析案件事实真相及来龙去脉,并提出独特的辩护意见,大部分案件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致使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免除刑事责任、不起诉或撤案、取保候审,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。

  民间借贷:

  是指自然人、法人、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。

  高利贷:

 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

  但高利贷从不会对外宣称自己就是高利贷

  如何判定小额贷是否是高利贷?

  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》规定,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,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、同档次贷款利率(不含浮动)的4倍。

  超过上述标准的,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。

  第二十六条规定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

  网贷:

  P2P网贷即网络借贷,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。它是互联网金融(ITFIN)行业中的子类。

  网贷平台数量在2012年在国内迅速增长,迄今比较活跃的有350家左右,而总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。

  2018年6月以来,P2P网贷行业就进入了多事之秋,7月,出问题的P2P平台数量明显增加。

  “套路贷”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通过“虚增债务”、“制造资金走账流水”、“肆意认定违约”、“转单平账”、“虚假诉讼”等手段,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。